释义 |
任何时候,双方都是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只要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了法定的情形,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那么另外一方都是可以要求变更的。变更抚养权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有正当的理由。双方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办理律师见证或者公证等手续。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例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伤残或者是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的基本花费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