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大学生医保政策 |
释义 | 大学生医保待遇主要分为普通门诊、门诊大病及特殊病种、住院三部分。 1、普通门诊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实行门诊包干制度,普通门诊由各高校制订就诊政策,就医时不需要刷社会保障卡,保存好就诊的各项单据,由学校按政策规定统一报销处理。 2、门诊大病 及特殊病种除普通门诊政策外,南京大学生医保还设置了门诊特殊病种政策。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精神病和门诊艾滋病。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办理准入手续后,可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直接刷卡按规定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3、住院待遇 学生在南京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结算,按规定比例享受医保待遇。 4.生育待遇 参保学生结婚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生育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分娩两部分。产前检查费用按学校门诊包干规定执行;生育住院分娩费用按照大学生医保住院支付政策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怀孕后需至具备“建卡”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5.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一个待遇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2万元以上,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且不设支付限额。符合身份认定条件并由学校按要求登记的困难学生,起付线降低50%,各费用段报销比例较其他学生高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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