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扣划的钱多久给原告 |
释义 | 已到法院账户的执行款一般一个月内能给原告。一般法院账户的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没有统一规定。执行款到了法院账上后,总的原则是法院应该及时该执行款转交给原告或执行申请人。但是,如果根据法院内部财务规定,在一个月内有统一向当事人支付执行、履行款时间的,则也应该按照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去领款。 一、法院打钱的到账时间,视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会在两个星期内到账; 2、如果是领取执行费用,法院会先签字,庭长审批,局长签字,然后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发放领款票据,到账时间不定。 二、法院打钱给原告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通过法院,则应将款项从被告方的账户足额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保留好转账凭证;由原告与法院自行办理转款手续; 2、如果是直接付给原告或原告的代理人,同样的从被告方的账户足额汇入原告或原告代理人的账户,若转入原告代理人的账户,应让其提供原告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法院给当事人打钱,一般分为两类钱,一种是胜诉退诉讼费;另一种是给申请执行人打执行款。具体打款时间如下: (一)胜诉退诉讼费 原告在起诉时,先缴纳诉讼费,待案件判决胜诉后,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交胜诉退费申请(含银行账号),法院将会根据退费申请上提供的银行账号,向原告退费。 退费的时间,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到三个月。如果迟迟没有收到退费,可以联系主审法官询问退费进展。 调解结案、主动撤诉退诉讼费的时间也是跟上述情形一样。 (二)执行款 诉讼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会让申请执行人提供银行账号,根据提供账号的时间不同,分两种情况:申请执行时提供银行账号和执行到位时提供银行账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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