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无动火证动焊”,属于 第二款的情形,一般处警告或500元罚款,情节严重(大面积、经常性等)处5日以下拘留。单位无动火制度则属于管理不善,按以下 第一款处理: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理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