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始标题: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创立大会的主旨是审议公司筹办情况、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核设立费用和股款作价,以及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法律分析 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九十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拓展延伸 公司创立大会的决策权限有哪些? 公司创立大会是公司创办阶段的重要会议,其决策权限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公司创立大会有权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确定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其次,公司创立大会有权制定公司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财务管理等规定。此外,公司创立大会有权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出资比例,以及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等重要事项。此外,公司创立大会还有权决定公司的注册地址、营业范围、商标注册等相关事宜。总之,公司创立大会的决策权限涵盖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命、章程制定、股权结构规定、注册资本确定等多个重要方面,对公司的创立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结语 公司创立大会是公司创办阶段的重要会议,其决策权限涵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任命、章程制定、股权结构规定、注册资本确定等多个重要方面。通过审议发起人的报告、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核设立费用和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等,创立大会确保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创立大会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创立大会的决策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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