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还款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款的方法具体如下: 1、自动扣除:在申请了公积金房贷之后,借款人可以选择自动扣除的方式来偿还月供。公积金自动扣款是主贷人公积金账户,辅贷人公积金账户,还款卡,三个账户中任意一个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还贷款本息时,才能成功扣款。只要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就能每月自动扣除需要扣的费用,不需要每个月都设闹钟提醒要还款; 2、对冲还贷: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就是委托银行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里的钱去还贷款月供或者提前还款,冲还贷分“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采用年冲方式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但这种方式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另外每月的月还款额必须自行使用现金归还。采用月冲方式,在每个月冲还公积金贷款的“月应还本息金额”之余,也可以冲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本息金额”。 公积金会被销户的情况: 1、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且长时间没用:倘若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且2年之内未缴费,也没有企业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本地公积金中心可以把这个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进行管理。假如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已经满2年,近2年之内也还没产生存缴、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情形,并且账户余额持续为0,公积金中心可以对此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销户; 2、零余额销户:除了长期不使用,部分地区如成都,对于个人账户无余额,且计算利息积数为零的职工个人存缴账户,也有可能发生零余额销户的现象; 3、公积金销户提取:账户不再使用,存在退休/离休、彻底丧劳,并与用人单位停止劳务关系、出国居住这种情况的职工,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储存余额的。但依照这几种情况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当持卡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职工的继承者或受遗赠人也能够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通常也会做销户处理。 综上所述,贷款放款的次月开始还款,贷款放款日就是每月对应的还款日,对每月不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为避免产生逾期行为而影响您的个人信用报告,请及时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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