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还会转增资本吗 |
释义 |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不可以转增资本。 固定资产评估后增值,不得改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更不能将增值部分转增注册资本。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一、固定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吗? 固定资产一般不包含无形资产。因为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个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企业买一块地用于自用自营,盖个办公楼或者盖个酒店自己经营这种。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就是,企业外购建筑物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应该以合理的方法把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但是如果难以合理分配,就全部计入固定资产。 另外,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能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作为存货来核算。 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单独做为无形资产,除非改变使用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有些国有土地单独估价入账的特殊处理如固定资产。 随同房产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含在房产价值中,如固定资产。但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评估。 三、资产是否是财产 资产是财产。资产按照流动性可以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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