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青岛市实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该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安家费申报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有: 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等。 读研究生国家有以下补贴: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吸引人才,今年生态城将在现有人才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强化政策创新。引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7个层。 【法律依据】: 《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 安家费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 (三)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