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巴车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处罚如下: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为切实提升大家安全防护意识,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结合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同步检查驾乘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安全带使用情况,提醒、督促系好安全带,依法查纠安全带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