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院的发票和一些住院手册证明,需携带以下材料:急诊如果没用社保卡交费,需要本人拿医院收据、药方、诊断书到社保局办理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可以在此次就医之后,带齐相关的资料(门诊病历、发票、社保卡、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按照流程进行报销。 对住院的患者:120收据原件、院前急救复印件、药品明细、出院小结、住院结算收据复印件、医保卡。 1、经院前急救人员在现场急救或转送途中死亡以及在急诊室死亡、住院死亡的患者。 2、经现场急救后转送至医院住院的患者且符合以下急救病种的给予报销。急救医保报销范围是:急性脑出血、急性大面积脑梗,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肺栓塞、气胸、急性休克、昏迷、哮喘持续状态、癫痫持续状态、大咯血、上消化道大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等、紧急手术的急腹症、严重急性中毒、中度以上烧伤。除此之外的病种不报销。 3、经现场急救后转送至医院未能住院的患者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