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右转正常行驶与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要负全责。以下情形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2.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3.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4.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5.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