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电脑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来源审查。证据来源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检查记录等形式转化。打印遗嘱的来源尤为重要。一般来说,从遗嘱人身边或者居住地发现的打印遗嘱,证据效力高于非遗嘱人持有的遗嘱。打印遗嘱来源的问题越多,证明效力越低; 2、形式审查。只有形式完整,意义明确,有立遗嘱人真实签名的打印遗嘱才能有效; 3、内容审查。通常,遗嘱包括遗嘱人处分重大财产的意思。由于打印遗嘱更容易被伪造和改变,如果有证据证明打印遗嘱的意思表达与遗嘱人生前的意思表达或具体行为明显不同,打印遗嘱的证明效力将因相反事实而降低; 4、辅助证据审查。任何可以确认或打印遗嘱的信件、电子邮件、手稿、录音和证明证人的证据都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