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诚意金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
释义 | 购房诚意金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的营业税缴纳后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经缴纳的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因此,房地产企业在签订房产购销合同前,向购房者收取的诚意金、订金要作为预收款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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