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换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换。在准备好所有材料的情况下补办户口本当天可以拿到。 补办户口本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非户主本人办理时,可由户口本内的家庭成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主身份证进行办理,对委托他人进行补办户口本的,需户主签字确认的委托书方可办理,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开具相关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 需更换户口本的情况如下: 1、办理户口主项或非户口主项变更更正后要求更换户口簿的; 2、户口簿破旧要求更换的; 3、户口簿登记页已满要求更换的; 4、户口簿丢失; 5、其他要求更换户口簿情形的。 综上所述,派出所为居民更换新户口簿的同时收回旧户口本。申领、补领的居民户口簿的,由户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户口簿的,由户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原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