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四大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四大条款”是什么 1、二手房买卖合同“四大条款”如下: (1)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2)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3)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4)写明付款和过户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买卖二手房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买卖二手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确认付款方式以及时间,缺一不可; 3、进行房屋交验要责权分明; 4、约定好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具体落实; 5、中介代理费账目要明晰; 6、要善用补充条款,维护自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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