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得驰名商标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获得驰名商标的方法是在审理案件中申请认定。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有: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的同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如果企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不当商标的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认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五、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利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申请法院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成为驰名商标的方法有哪些 成为驰名商标的方法是在审理案件中申请认定。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有什么? 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如下: 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五、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哪些方式可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 国内驰名商标认定目前有两种方式:一、通过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即行政认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二、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即司法认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驰名商标的含义有哪些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我国《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除了上述限制,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普通商标一样,但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普通已注册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可以禁止他人在所有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同普通已注册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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