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理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部门 |
释义 | 职业危害申报给当地的卫生部门,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关于职业危害项目的其他规定。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七条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逐级汇总上报。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或者申报不实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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