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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什么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项
释义
法律主观:
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的是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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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