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一般是在房管部门进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