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一)预征告知;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五)征地的审核、报批; (六)征地公告; (七)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抓捕的程序有哪些 抓捕就是批准逮捕,程序如下: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 土地征地流程有哪些 一、征地告知;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五、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六、发布征地公告。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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