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 |
释义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是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 1、权威性:法律授权。 2、强制性:国家的法律都必然要求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 3、普遍约束性: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凡有关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职责,不允许逃避、抗拒法律所规定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职责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重要意义: 1、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 3、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5、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6、有利于图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7、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 8、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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