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网上预约离婚需要当事人到场吗? |
释义 | 你好,只是网上预约是不需要的,只要在手机上操作即可。每个地方关于线上预约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关注一下当地的民政部门微信公众号或者APP,先在线上进行离婚登记预约,填写上自己的个人信息,然后根据预约的时间去线下办理离婚登记申请,这个时候才需要双方到场办理,双方携带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共同到已预约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相关法条】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协议离婚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在30-60天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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