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关系是怎样的 |
释义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以法定形式形成决议。股东会有权对公司一切重要事务作出决议,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并对其负责。董事会享有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关。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以法定形式形成决议,不能代表公司对外,也不能执行管理业务。股东会的权力是绝对的和终极的。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它有权对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务作出决议,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均由股东会决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均需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享有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构。《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 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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