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漏税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虚假申报或少缴税款属于偷税漏税行为。偷税是指故意采取欺诈手段逃避缴税,而漏税是指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对于偷税漏税行为,我国法律严惩不贷,涉案金额决定量刑,一般处以数倍以上的罚款。但如能证明与偷税漏税无关,可免于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偷税漏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偷税罪是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的,依照偷税罪处罚。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 二、法律依据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对偷税漏税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涉及到公民或者个人偷税漏税的量刑应当由涉案金额来进行处理,一般应当处数倍以上的罚款。但如果可以证明自己与偷税漏税行为无关的,则可以免于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结语 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是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虚假申报、不申报、少缴税款等行为都属于偷税。漏税是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但并非出于故意逃避税收。对于偷税漏税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甚至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和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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