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萍乡市导游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萍乡市导游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1.申请【网络提交】网址【工作时间】时间不限 2.受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发放《补正通知书》;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内做出予以许可《导游证》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不予许可《导游证》的决定。 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8.实人认证导游申请导游证审核通过后,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劳动合同原件,到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打印导游身份标识 9.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事项办理进程,12301也会通过短息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进程 10.办理结果《导游证》,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11.送达方式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工作时间: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支持快递邮寄,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二、萍乡市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依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不予批准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未逾3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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