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身份证号码获取对方联系方式 |
释义 | 手机实名制下,个人信息保护,无法直接查询他人手机号。要离婚却联系不到对方,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若对方失踪满2年且被法院宣告,则可直接判决准予离婚。若对方失踪满2年但未宣告,可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并缺席判决离婚。若对方躲藏且不愿离婚,法院可传唤并拘传被告。 法律分析 实行手机实名制以后,只要到办卡的营业厅,请工作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对方的手机号码。但是营业厅一般不提供此类服务,个人信息不能随便泄露,手机号受运营商保护。 我想离婚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无法联系对方怎么离婚 联系不到对方的,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只是因为不想离婚而躲藏的,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被告拘传。 拓展延伸 使用身份证号码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 使用身份证号码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是一种常见的身份验证和信息获取方式。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符,包含了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通过合法途径,如公安部门或相关机构的授权查询,可以获取到他人的联系方式、地址、婚姻状况等详细信息。然而,个人信息的保护至关重要,未经授权或滥用他人身份信息是违法行为。因此,在进行个人信息查询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保护个人隐私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基石。 结语 实行手机实名制后,通过办卡营业厅输入身份证号码可以查到对方手机号码,但营业厅一般不提供此类服务,个人信息不能随意泄露,手机号受运营商保护。如果无法联系到对方,想要离婚的话,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保护个人隐私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基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身份证号被别人知道了怎么办 1、不会有任何不良后果。2、现在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都几乎是公开的,很容易获得。3、现在办事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上交身份证复印件,要人证合一,仅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办不了事。 离婚怎样知道对方是否出轨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出轨: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派出所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有过错方与第三者同居地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出具的证明,加之租房房东出具的证明双方同居的证人证言。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作公证,再一并提交法院为宜; 五、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合法性,不能侵犯隐私权。 没对方身份证怎么起诉 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原告提供被告公民身份号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离婚后怎么知道对方总收入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有多少收入,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对财产的分割很难达成协议,所以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最好选择专业的律师为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想知道对方的实际收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到。 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 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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