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又撤诉还能再起诉吗 |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又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一、起诉离婚后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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