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北辛辖区:滕州两个棚改项目正式立项,分别是北辛街道杏东区域棚改项目和北辛街道周庄区域棚改项目,两个项目将分别由滕州市嘉誉置业有限公司和滕州市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具体实施。2、荆河街道:荆河街道柳楼居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地点为学院路北侧,北辛路南侧,振兴路西侧。拆迁户数585户居民,项目建设期3年,起止年限为2021年至2024年。3、龙泉街道:龙泉街道冯东、冯西居区域棚改项目建设地点为荆泉路西侧,永昌路北侧。拆迁户数800户居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