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暂不处置房产可以吗 |
释义 | 协议离婚房产要过户。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双方当事人只有把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后,另一方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分割、合并协议等材料。 一、房屋赠与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赠与给子女需要以下手续: 1、土地使用权证; 2、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 3、公证; 4、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5、双方身份证。 一、房产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过户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明; 4、土地使用权证; 5、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综上所述,房屋赠与给子女需要土地使用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公证、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身份证。房产买卖过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受理申请后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安置房不用房产证怎么过户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房屋产权人去世后怎么办理过户 房屋所有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申请时提交死亡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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