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缉毒不可以钓鱼执法。要根治钓鱼执法这一恶劣的执法行为,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对使用钓鱼执法办案的执法人员进行重处。其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思想道德素质提升,让其认识到钓鱼执法的不合理,从内心拒绝钓鱼执法。最后,应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取得根治钓鱼执法的胜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