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七天居家隔离的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全家都不得外出,要将观察对象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拒绝一切探访。由属地安排专人轮班值守,值守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2、家属应尽量减少与观察对象及其用品接触,必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口罩需紧贴面部,在居住空间中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必须立即更换。接触后需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如果没有,用洁净的毛巾擦拭,毛巾变湿时需要更换。 3、戴好一次性手套和保护性衣物(如塑料围裙)再去清洁和触碰观察对象的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物体表面、衣物或床单。接触的物品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4、观察对象偶然咳嗽或打喷嚏时用来捂住口鼻的材料不要直接丢弃,要集中后由专人进行消毒处理。 5、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至少每天清洁、消毒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 6、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观察对象衣物、床单、浴巾、毛巾等,或者用洗衣机和普通家用洗手液清洗,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将观察对象使用的床单放入洗衣袋。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7、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静养为主。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心态要平和,不能着急、害怕。保证睡眠充足,减少上网、长时间看视频等。 8、最好固定一个身体健康状况好的家属来照看被观察者。 9、不与被观察者共用生活用品、餐具等,避免间接传染。 10、做好室内消毒,用消毒剂清洁餐桌、床头桌、卧室家具等台面,被观察者的床单、被罩、衣物应以60℃到90℃的水浸泡清洗并彻底烘干。 11、居家隔离期间,由属地负责妥善安排好观察对象的生活服务工作,安排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生活必需品送至观察对象家中。 1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出现病情加重,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要全程戴口罩,尽量避免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传染他人。若是家人出现发热、咳嗽、发力等症状时,特别是伴有呼吸困难时,也需要请及时就诊。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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