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坐牢一年应当是十二个月。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