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天津市失业补助金领取的两个条件 目前天津市针对2021年1月1日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后,还是没有找到工作,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或者是灵活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2、新参加工作参加类失业保险,但是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被单位解雇,不是主动离职;第二:缴费满1年以上; 参保满一年,但不满2年,可以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一般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 后续每参保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月份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021年天津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个月4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最多领2400元,这个补助延续到12月底。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直接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去区人社局申请即可。日常如果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意味着个人虽然离职,每月领失业金,职工医保待遇没有中断。如果是领取的的失业补助金,不享受职工医保代缴保费的待遇,每个月领了400元,个人必须要补缴职工医疗保险,不然就处于裸奔状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累计,暂时中断也没关系,后续继续交就可以;职工医保一般中断3个月以后,即使补缴,等待期会比较久,不会补缴就生效,万一生病或发生意外就比较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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