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糕点(面包、西点)糕点、饮品类产品研发;现制现售面包、糕点(含裱花蛋糕);餐饮服务(经营点心、饮品;单纯经营烤类;不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现场制售冷热饮销售面包、糕点(含裱花蛋糕)蛋糕店的主要营业范围其实就是糕点食品的经营范围,例如烘烤食品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