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在于:1、起因不同:前者起因为认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限于人的侵害;2、限制条件:后者必须是不得以为之,前者则无此限制;3、对象:前者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后者则是针对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4、限度不同:前者造成的伤害可以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后者不可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