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主要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厕所、化粪池、储水池、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 2、从工程造价层面来说,临时设施费是属于建设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一类的,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另外安全文明施工费还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 法律依据: 《中化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