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 内容: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国家体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规定了责任内阁制;确认了主权在民,法律至上,民主、平等的原则;明确提出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2) 思想渊源:受到法国“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等启蒙思想的影响。,(3) 意义:在中国历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是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国家临时大法。,法律依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二条 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 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注:新疆省在二十二行省里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