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西安市没有具体规定未入住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但物业企业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在物业费中包含未入住物业费。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2.《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合同,自由约定合同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 因此,若未入住物业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则物业企业不应该收取。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物业企业有权收取未入住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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