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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局咨询需带什么证件
释义
    去劳动局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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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3: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