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买卖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车位所有权证; 4、车位买卖合同(或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5、契税完税凭证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