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单独卖掉吗? |
释义 | 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的可以单独卖掉,属于共同财产的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认定为有效。 一、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双方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并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产共有人不同意拍卖怎么办 房产共有人不同意拍卖达不到三分之一份额的,仍然可以拍卖。房产共有人拍卖共有物属于处分行为。法律规定共有人处分共有物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其他约定的,可以依照该约定。 三、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 共有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其法定买卖条件为:1、经所占份额超过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2、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以上条件满足一个即可对共有产权房进行买卖。若共有人间有其他约定,则应依照具体约定内容进行处理。若未依法取得共有人同意或未遵照约定进行买卖的,属于无权处分,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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