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肥加班费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2、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合肥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1、被迫加班每日不超过1小时或每月累计加班22小时以内,公司需支付100元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2、被迫加班时间每日在1-3小时之内或每月累计加班时间在22-36小时之内,公司需支付200-300元不等罚款; 3、被迫加班时间每日在3小时以上或每月累计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公司需支付300-500元不等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