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意外如何定义? |
释义 | 我们知道保险有免责条款,而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大部分意外险、寿险、重疾险、医疗险的免责条款都有这么一条: 被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也就是说上述驾驶情况,保险是不保的。 所以要看骑电动车发生意外保险赔不赔,最关键的就是要分清电动车属不属于机动车。 一、人保车险免责条款都有什么 1.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都是属于不合法上路。车险免责条款规定,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因为,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3.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4.对于在收费停车场被盗窃的车辆,尽管投了全车盗抢险,保险公司依然不会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既然停车场是收费的,那么就有看护保管好车辆的义务。 5.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了商业车险免责条款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地震;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3、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4、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5、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6、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9、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10、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11、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 3、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4、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5、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7、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1、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3、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4、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三、把车借给别人醉驾车主有事吗 (一)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 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2010年7月1日《民法典》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车主无过错呢?要符合3个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三)借车人肇事后逃逸后,车主无赔偿责任:有些车主比较倒霉,车借出去了,肇事后还逃逸,受害人还找上门索赔了。怎么办?这种情况,车主也无需赔偿。同样是《民法典》规定,车辆借出后驾驶人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四)借车人无赔偿能力,车主要垫付,这个责任不轻啊,千万注意: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导致肇事司机赔偿不了。法庭会判决车主垫付赔偿金,但垫付金额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或者其家属追讨垫付的金额。这个就倒霉了。 (五)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保险赔不赔?以下两情况,不赔偿。 1、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的,保险不赔: 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有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对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的,保险不赔:跟前面的法律责任一样,如果你在明知对方无驾照、过期、吊销,或者驾照类型不符合、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对方。出了事故保险也是可以拒赔的,这个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建议:车要么不借,要么借给靠谱的人。 1、新手和无证人士不借; 2、性格小气和暴烈的人不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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