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牌15天到期继续申请办法如下: 1、车管所办理,提前三天即可去车管所申领,机动车申领临牌最多三次,每次有效期15天,携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发票、合格证原件即可; 2、回修理店办理,随着放管服政策的实施,现如今的临时牌照都可以直接在修理店办理了,如果车管所离家里比较远,或者刚好遇到假期车管所不上班的话,我们就可以直接去修理店办; 3、在交管12123里申办,交管12123中申领的号牌会在3天内受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办法办理的临牌只能通过邮寄的方式下发,而邮寄通常也需要2至3天,临牌最迟会需要一周时间才能到手,一定要提前预留出申领临牌的时间。 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新车出口销售的; 4、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5、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六)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