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裁决书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生效之后,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案件的判决书下达之后,有15天的上诉期,超过15天未上诉的,判决书自动生效。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