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缴税款通常根据实际应纳税额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实际收入额减去减除费用、捐赠等法定优惠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出应纳税额。 3、根据税前扣除和减免计算预交税:将应纳税额减去已经取得的税前扣除和减免金额,再乘以预交税率,就是需要预缴的税款。 预缴税款涉及的资料包括: 1、纳税申报表:包括应纳税额、已缴税款、现缴税款等信息。 2、税控机或其他纳税设备的数据:用于核对确认应纳税款和已缴税款。 3、收据或付款凭证:证明预缴税款的支付情况。 4、银行转账凭证:证明预缴税款的转账情况。 5、预缴税款专用银行卡或账户信息:用于确认预缴税款的来源和归属。 6、其他相关证件或资料:如税务机关的通知函、纳税人的完税证明等。 综上所述,预缴税款通常根据纳税人上年度应纳税额作为基础,按季度或月份分期预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