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征地基本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土地报征,即向县市土地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
    二、具体流程。
    1、申请,向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
    2、受理,耕保科受理,并对提高资料进行审核。
    3、告知,前期委托征地协议,制作建设用地申请表。
    4、召开征地事前听证会。
    5、确认面积、权属、地类、人口等。
    6、计算征地费。
    7、组织装订装订相关资料。
    8、上报市局。
    三、要件及资料:
    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用土地请示及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合法性及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附当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2、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一表一书四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新增建设用地及农用地转用、耕地占用计划文件。
    4、征地预办通知(拟征地通告)及听证笔录(3个社及以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听证;2个社及以下,以社为单位组织听证)
    5、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由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主项目用地在5公顷及以上、其它区县项目用地在7公顷及以上的,需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0: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