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跟妈妈姓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一、初生婴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材料包括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二、办理新生儿户口所需哪些材料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出具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具体材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分娩证明或婴儿母亲所在医院的病历复印件。《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遗弃婴儿的,收养人或者育婴机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