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告知书的内容如下: 1、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一般来说,告知书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3、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4、结语。不同类型的告知书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则结语常用“特此告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