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的意思是:答辩期就是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自己针对原告起诉书中的诉讼事实、理由及请求而做出的相关反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是先取证后起诉,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时间,原告的举证期限的权益是得到保护的。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后,被告才开始调查取证,法院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当然要限制被告的举证期限。 |